原标题:大姚县司法局启用社矫“电子手环”
(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李宋芬)近日,大姚县司法局对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使用电子监管措施,通过给其佩戴“电子手环”,对其实施电子定位监管。此举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楚雄州首例对社矫对象使用“电子手环”监管案例,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行踪的实时监控与约束,标志着大姚县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工作零的突破。
据了解,“电子手环”外型如同手表,隐蔽性强,防水性好,具有实时定位、行动轨迹再现、电子围栏设定和越界报警等功能,佩戴在手腕上不会影响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生活。佩戴“电子手环”的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范围不能超出管辖区范围,一旦越界或活动异常,“电子手环”就会响起警报,在系统上提示工作人员。(闵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