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速路上停车摆拍 记6分罚100元 交警:高速公路违法停车非常危险
爱拍照、喜欢拍照是个人爱好,无可厚非,但拍照也得分地点,有人居然把高速公路当成取景地。日前,鸡石通建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在进行网上巡查时,发现在高速公路路口处有一辆小轿车违规停靠后一直没离开。将监控镜头拉近后,只见车前有一对男女,在路中央各种摆拍,而他们身后,一辆辆飞驰而过的车辆纷纷避让,惊险不已。
事件 高速公路停车拍照险象环生
视频监控录像显示,7月13日16时50分许,一辆小型汽车停在天猴高速公路岔入呈元高速公路的匝道出口处,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两名年轻人。只见女子下车后站在车头开始摆起各种Pose,男子见状充当摄影师一阵狂拍。
此时,两人身后是一辆辆飞驰而过的大小车辆,而经过的车辆见到路上有人停车拍照,纷纷紧急避让,险象环生。拍照的两人对周围的危险全然不顾。
这奇葩一幕随后被曝光。该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交警部门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非常快,给人的反应时间短,后面来车的驾驶人发现前方有静止车辆时,往往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拍照是记录生活的方式,然而,再美的风景也不能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背景,千万别为了一时的美,造成一世的憾。
释法 高速公路违停 罚款+记分
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在车道内停车;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等行为。
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违反此规定,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规定,罚款100元、记6分。
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违反此规定,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十一项规定,罚款200元、记6分。
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出现不得不停车的情况该怎么做?
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引发追尾、多车相撞等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通讯员 王林青 容春梅(王林青 容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