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业收广告费 要向业主公示吗
法律咨询热线:
我家所在小区物业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在小区所属的楼上安装广告牌,还有包括电梯广告在内的多种广告收入。请问,物业用小区资源接广告需要向业主公示吗?业主是否有权要求物业提供广告费收入流水或发票? 刘先生
刘先生: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应在征得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据此,广告经营行为应依据规定及小区制度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并依照规定办理手续。该经营所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应定期向业主公示收益金额,且业主作为建筑物的共有权利人,对涉及建筑物共有权利的有关情况和资料有权行使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即有权要求物业公示及提供相关流水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