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嵩明县:为26名兼职大学生追回工资近8万
近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嵩明县人社局,为26名在培训机构兼职的在校大学生追回被拖欠的工资近8万元。
2019年6月至8月,辛某某在嵩明县多地租借场地开办假期辅导班,并聘用在校大学生王某某、陶某某等26人作为辅导老师。辅导班结束后,辛某某未全额支付工资。嵩明县人社局通知辛某某配合调查及限期整改,但辛某某选择逃避。之后,辛某某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立案。
嵩明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案情后,安排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及时介入调查、跟进监督,对26名兼职大学生追讨工资支持起诉。之后,该院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召开视频听证会,对辛某某释法说理、批评教育,促成辛某某向26名大学生赔礼道歉并足额支付所欠工资。(代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