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法律服务 >> 正文
以案释法:迷途知返 见义勇为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4:21:44  来源: 云南网

  

  在第一期节目中,我们为大家讲述了曲靖富源的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今天,我们聚焦普洱,先从一张照片说起。

  照片里的这个人是周某某,普洱景谷县人。今年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表彰奖励2019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决定》,对2个见义勇为群体、1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周某某就是12人中的一人。

  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说:“珍惜被授予的荣誉,肩负起散发正能量,带动身边的人的责任。”

  时间倒回到2019年7月1日,在景谷县凤山镇,查凤仙和侄女周梅刚从亲戚家做完客,返程时为操近路,选择从一座简易桥过河。本想节约时间,不想意外突然发生。

  落水女子查凤仙说:“我就说我好像头昏,她(侄女)就不敢动,然后她说连我也头昏了,等反应过来就掉河里面去了。”

  在两人小心过桥的时候,周某某恰好送完货开车经过,注意到这一幕,周某某故意放慢车速,小心观察着两人的一举一动。不成想,周某某刚刚停稳车,两人就掉下了河。

  落水女子周梅:“掉下去后心里面我就想,我想如果我就这样死了,我的两个娃娃该怎么办。”

  没有犹豫,周某某立即边跑边脱了衣服,瞬间跳进了河里进行营救。

  周某某说:“当时也没想什么,就想着自己也会点水,赶紧去拉她们,救她们一下。”

  死里逃生的查凤仙和周梅,对周某某不胜感激,镇上的不少居民听闻此事,对周某某不顾个人安危果敢救人的勇气纷纷点赞,但很少有人知道,周某某还有另外一个身份:社区矫正对象。

  2018年,因非法制造弹药,周某某被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6月8日起至2021年6月7日止。按照法律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对周某某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核心在于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按照程序,法律文书生效后,周某某要到景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并接受监管。

  景谷县司法局威远司法所工作人员王涛:我们就帮他办理入矫手续,明确告知他权利义务,他如果要离开我们景谷辖区,必须要请假。

  除了监督管理,景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还根据周某某的个人情况,为他量身定做了一套矫正方案,每月到他家家访,切实了解和矫正周某某的思想动态,对其家庭生活及经济状况也要一并掌握。不过在矫正初期,这项工作并不是很顺利。

王涛说:“他一开始还是思想包袱比较重,他担心旁边的人 还有社会不接纳他,看不起他,后面我们还是跟他好好开导,给他做工作。”

  通过矫正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周某某逐渐消除了思想顾虑,主动接受司法所监管教育,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不仅认真改造,悔过自新,他还开了个卖冰棍的店,做起了小生意,靠正当、合法的手段重新开始谋生。在社区居民眼里,他一直是一个热心肠的人。

  社区居民周昌运说:“周某某平时对朋友也好 家乡也好,他还是相当热心,有的人赶集过路,拿东西来这里装,他还是给人家提供方便,有时候来给人家喝喝水。”

  不仅如此,周某某也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逐渐回归了社会,家事国事大事小事,他慢慢变得热络起来。那次见义勇为跳河救人,就是最好的证明。得知这一事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积极帮助周某某上报,最终获评被表彰,这不仅让周某某卸下了思想包袱,更得到了周边居民的肯定。

  周边居民刘富荣说:“我们社会都需要这样的人,如果人人都有这种见义勇为的心的话,那么我们社会会减少很多灾难,所以说我们需要宣传这种精神。”

  在今年疫情期间,周某某还主动联系司法所,积极报名参加防疫值班值守,用实际行动助力战"疫"。

  景谷县司法局威远司法所工作人员王涛说:“疫情期间,他打电话来知道我们在社区工作,他就问口罩有没有,他也知道我们口罩很紧张,他就把他仅有的口罩送来给我们,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也是一罩难求,我们还是很感动的。”

  从社区矫正对象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蜕变,周某某向所有人展示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回报社会的生动实践,也为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了重塑人生的信心,成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共同学习的榜样。这样的转变,也离不开景谷司法行政机关的真情教育帮扶。

  景谷县司法局副局长杨智雄说:“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我们每年都会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帮扶 提供法律援助。”

  2019年,景谷县对1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涉法涉诉救助,救助资金共9.5万元;春节期间,对平时表现较好,但生活比较困难的6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帮扶资金达12000元。

  截至2020年5月底,景谷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3人,累计解除1464人,目前在册列管人数189人。通过景谷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性化管理,越来越多的周某某正迷途知返,回归航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某某有"重大立功表现"。目前,景谷县司法局正在按照有关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为其申请减刑。

  云南网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刘畅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