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林:民警将猫头鹰放归自然
一直以来,石林县森林公安局所有民警、辅警都在全力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
近日,石林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石林县公安局路美邑派出所电话称,有群众捡到一只猫头鹰幼鸟送到路美邑派出所,请森林公安妥善处置。接警后,石林县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路美邑派出所,将猫头鹰带回单位。经观察,该幼鸟是领角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过民警初步检查,领角鸮幼鸟身体无外伤,但尚未成年,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民警遂将其留在单位照料。
经过多天照料,目前,该幼年猫头鹰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6月12日,该局民警将该猫头鹰放归自然。(黄贵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