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宁县检察院 意识形态工作获评“优秀”
近日,昌宁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宣传部考核评定为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优秀单位。
近年来,该院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重要工作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同时,该院坚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分析干警思想动态,摸清干警思想实情,了解干警思想动向,及时做好对干警的教育和引导。(张恒 通讯员 杨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