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曲靖:审结涉环境资源案1138件
近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保护环境、刻不容缓”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年来曲靖市各级法院涉环境资源案审判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7年至2020年3月,曲靖市各级法院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案1138件;审结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77件(含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8件;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
2009年9月,曲靖率先在铅锌矿尾矿、废渣污染严重的会泽县人民法院试点设立环保合议庭;2011年2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并在辖有花山工业园区的沾益县人民法院设立环保合议庭;2012年,在煤炭资源丰富、煤矿企业众多的富源县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2017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更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
工作中,曲靖市各级法院惩处一批破坏林地、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犯罪,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58件,盗伐滥伐林木犯罪44件,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犯罪5件,非法采矿犯罪8件,失火、放火犯罪15件,污染环境1件。
同时,曲靖市各级法院从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审结非法猎捕、买卖、杀害白腹锦鸡、猕猴、穿山甲、鹰隼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10件及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犯罪13件,审结非法采伐、买卖黄杉等珍贵濒危野生植物犯罪4件。
曲靖市各级法院大力支持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依法保障公益诉讼畅通机制,探索环境损害公益诉讼规则和证据保全、专家意见、专家陪审等机制,逐步形成依职权调查取证、现场勘查、专业评估、主管部门论证等一系列事实认定方法。截至目前,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已审结4件;全市法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14件。(记者 甘仕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