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跨境诱赌暴力讨债致多人死亡 31名被告人德宏受审
4月29日至30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臧鹏某等31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以来,被告人臧鹏某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依托境外赌场,从赌场获取筹码,先后纠集被告人赵兴某、李某等人,及刘自某等3人(另案处理)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发布借款赌博、办理贷款、免费旅游、高薪招工等虚假信息并提供交通旅费,将被害人诱骗到瑞丽市,组织被害人偷越国(边)境到境外赌场,强迫或诱骗被害人借筹码赌博制造赌债,拒绝赌博的被害人则被要求偿还高额交通旅费,并将被害人关押在境外地点,扣为人质。
关押期间,殴打、虐待被害人,通过电话、微信、视频通话等方式向被害人家属发出伤害、死亡等威胁,向被害人家属、亲友勒索赎金。后陆续将部分被关押的被害人发展入伙。在中缅边境境外一侧形成了以臧鹏某为组织、领导者,以赵兴某、李某等人,及刘自某等3人(另案处理)为积极参加者,以刘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该组织依托境外赌场,有组织地针对我国公民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牟取暴利,在实施犯罪中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人民币近700万元,被害人亲属被迫缴纳赎金人民币近200万元,并造成刘某某、朱某某、刘某死亡,为防止罪行暴露,又残忍地将王某某杀害,该组织将非法所得用于组织的生存、发展,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臧鹏某、赵兴某、李某参加了黎晓某(另案处理)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参与该组织多起犯罪活动。
因涉案的31名被告人分别被羁押在德宏州看守所、瑞丽市看守所和陇川县看守所,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安全,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用“1+N”远程视频庭审模式(在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设主审法庭,在陇川县人民法院设分审法庭)审理此案。在德宏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制定“三同步”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庭审平稳顺利。
庭审历时17个小时。案件将择期宣判。(记者 杨子庄 通讯员 康毅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