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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后遇到法律纠纷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1日 10:55:26  来源: 云南网

  当前各行各业都已经走向复工复产正轨,近日,有多位市民、企业经营者反映:复工复产后企业合同如何履行?劳动者遇到劳资纠纷,权益如何保障?复工复产后,员工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岗,东家能扣工资开除吗?为此,记者采访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昆明一家私营企业员工刘先生说,作为私企员工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工资应如何发放?复工复产后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到岗,会不会被东家扣工资或开除?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郭立彬律师解答: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尽量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公司确有困难可通过与员工或者工会、员工代表等沟通协商延迟发放或者减额发放。公司和员工在疫情面前更应该相互体谅、同舟共济,攻坚克难。如果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停工停产,用人单位可通过与员工或者工会、员工代表等沟通协商延迟发放或者减额发放,发放额度应尽量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如受疫情影响,员工无法到岗的问题,郭立彬律师认为,主要要看员工无法到岗的具体原因,如果员工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是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岗,企业不可以扣工资或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企业已经具备复工条件,而员工仅因害怕被传染等因素拒绝到岗的,企业可以依照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法》相应的约定或规定扣罚缺勤工资并在必要时解除劳动关系。

  昆明市民张女士反映:她在疫情发生之前预定了一家餐饮企业发放的订餐券,因受疫情影响没有去就餐,能否申请退款?

  白韩秋律师解答:对于餐饮企业已经接受了订餐服务的,消费者能否解除合同,应当根据订餐服务履行的时间发生在疫情前还是疫情后来区分。如果是在疫情发生前,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消费的,消费者不能主张解除合同,因餐饮企业原因导致消费者未能消费的,消费者可主张解除合同。如果是疫情发生后,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订餐服务合同根本无法履行的,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餐饮企业或者消费可请求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我省一家地产企业负责人黄先生反映:受疫情影响,地产项目按时复工,无法按时、按期交房、无法按时履行合同而产生法律问题,企业该怎么办?

  杨霞律师解答:在司法实践中,疫情虽属不可抗力,根据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企业不能以疫情作为免责理由,须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作进一步判断,建议企业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时间、疫情发生前项目实际工程进度等因素,从“是否可预见”和“是否构成实质影响”两个角度判断是否存在此次疫情不构成免责事由的可能,如存在该可能,应对自身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预估,并制定应对方案,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如果疫情构成免责事由,开发商应及时履行法定或约定的通知义务。在可能延期交付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对合同中涉及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部分进行全面审核,如有与疫情相关约定的,应依约以合适的时间、方式及程序告知业主,与业主协商解决;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应在合法合理期限内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函件等方式告知购房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交付的情况及重新确定的房屋交付、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的时间。

  景洪旅游汽车经营者李先生反映:受疫情影响,旅游汽车经营不法正常营运,自今年1月停工后,没有收入,无法按时缴纳保费,如果延期缴纳保险,合同效力会发生变化吗?

  凤美艳律师解答: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为车辆购买保险,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期限绝大部分都是一年期,期满合同效力将终止。如果合同期满,不管是什么原因,均应当及时另行购买新一年度的车辆保险。如果因为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下一年度的保险费,则保险合同效力不是终止,而是中止状态,待投保人在宽限期内足额缴纳下一个年度的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效力将自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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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保险有哪些重要性?

  凤美艳律师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费,将未可能发生的风险所产生的经济压力一定程度上转嫁给保险公司,获取保险赔偿以期在发生风险时候,减轻个人或家庭经济负担。

  关于车辆保险,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缴纳交强险。其次,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还可以为车辆购买其他的商业险,比如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及商业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符合条件,则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损失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获得赔偿。

  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怎样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减少自身用工风险?

  徐美律师提醒:一般情况下,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主要是购买团体意外险以及雇主责任险等。如果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是意外险或团体意外险,真的发生意外情况后,保险理赔款实际上应当由员工享有,这份保险属于企业给员工购买的福利,如果真的发生意外事故时,员工可能获得两份赔偿,一份来自企业或工伤保险,另外一份来自保险公司。

  而雇主责任险,赔偿的则是雇主应当承担的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对员工进行赔付,因此雇主责任险的赔偿款能够替代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假如企业投保的是雇主责任险,万一发生意外事故,赔偿受益人是企业,企业可以用这部分保险理赔款来抵扣。企业在用工过程中,购买商业保险时,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要目的进行选择。

  云南网记者 王怡文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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