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昆明的王先生很郁闷,因为他发现,自己去年7月份花了90多万元买的保时捷,竟然有可能是一辆二手车。
2019年7月,王先生在日新路昆明滇池保时捷中心,花了90多万买了一辆保时捷卡宴,开了半年相安无事。直到今年1月21日,王先生来到昆明滇池保时捷中心进行保养,他对其中几项保养项目有异议,就提出更改保养项目,当工作人员打出报价单的时候,王先生却发现了问题。
车主王先生:“保养的报价单上的名称,客户名称叫贾某某,留的地址是广福小区,他的电话是130的,我发现客户名称不是我。”
王先生说,他当时就向昆明滇池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了异议,“他们说是订单错了,就订成那个人了。”王先生想,既然是订单错了,那么改成他本人的名字就可以了。直到3月13日,王先生打给保时捷中心,问询这辆车的车架号客户名称是谁的,答复说还是贾某某。王先生说,他已经将这件事情反映给了市长热线12345和12315。他认为商家将二手车当新车卖给他,这属于欺诈行为。
3月16日,在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卫市场监管所调解员组织下,昆明滇池保时捷中心负责人和车主王先生进行了调解,车主王先生提出了退一赔三的诉求。经过三个小时的协商,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保时捷车主王先生说:“被欺骗了五次,二手车当新车卖给我一次,低配改装车冒充原装高配车,第三次强迫我贷款,当时我有能力不贷款,他说了一定要贷款,不贷款要五六个月才能拿到车。叫我买保险,不然不能检车落户,回想起来,除了他要提点以外,会不会因为这辆车是二手车,不想让我发现已经买过保险。”
针对这个质疑,昆明滇池保时捷中心首次作出回应。
昆明滇池保时捷中心市场部工作人员柳女士解释道:“我们是经营了12年的正规保时捷授权4S店,不可能出现也不会出现二手车当新车卖给客户的情况,首次落户是王先生 保险公司首次购买保险人就是王先生,交车公里数在20公里左右,这个公里数交车时王先生是认可的,我们的系统有三个系统,这个是系统客户信息更新延迟导致的误会,对于这个误会我们也表示非常地歉意。”
对于柳女士的说法,王先生表示并不认可,说自己将通过法律途经继续维权。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朱珠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与汽车经销商订立的《购车合同》,汽车经销商向消费者出售的汽车应为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在这个案例中,消费者发现预售结算单上和车架号登记的客户名称不是自己,另有他人因此质疑车辆是二手车。那么我建议,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对车辆进行鉴定,或是到车管所调取车辆的登记信息,再来确定车辆是否是二手车。如果确定为二手车,而经销商又不能证明在出售前已履行过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那么经销商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标准的话主要看涉事车辆如经相关行政部门认定后确为不合格商品,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退货。同时,因经销商在提供商品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按照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因此,如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其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建议消费者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部门寻求帮助,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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