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检察院为边疆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近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清在会上对2019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回顾,并对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如何开展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会议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平主持。
会上,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通报了普洱市检察机关2019年办理案件数据。
李世清表示,普洱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普洱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继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更加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党中央、省委、普洱市委以及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为推进普洱边疆稳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边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李世清要求,普洱市检察机关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两个重要讲话的贯彻落实,把服务大局贯彻始终。必须坚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思想觉悟,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敏锐性,为践行初心使命、推动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源源动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四个特点”的阐释体现于普洱、体现于普洱边疆检察工作中;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办好疫情防控相关案件,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今年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固强补弱,聚焦夯实基层基础,锁定“一把手”主体责任,把“稳进”“提升”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贯彻始终;加大以政治督查为引领,强化纪检监察、案件评查、财务管理等各项督察工作全覆盖的大督察活动,强化查办违纪案件力度;要自觉运用考核指标导向推进工作,提高队伍建设和后勤保障能力,坚定信心,再创佳绩,实现检察担当,展现检察作为。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莉宣读了相关表彰决定。普洱市纪委、市监察委驻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黄燕,分析了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议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十县(区)检察院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会。(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