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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做深案后“文章”促查办案件“增值”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12:49:3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红河:做深案后“文章”促查办案件“增值”

  “要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近日,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坚持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针对查处的每一起案件,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推进标本兼治,最大限度挖掘查办案件的“附加值”“含金量”,让每一起案件“增值”。

  针对建水县“红顶协会”问题,严查快处,处理责任单位4个、责任人8名。在全州范围内扎实开展社会组织规范清理整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专项整治等“以案促改”工作。

  针对泸西县、建水县统计造假等问题,会同州统计局等部门,组织全州开展统计违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监督等,督促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

  ……

  该州坚持以“案”为教材,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深挖典型案件发生的背景,找准关键环节,洞悉共通问题,举一反三找准“病灶”,消除案发因子,做到查处一案,整改一方,纠治一方。

  用好反面典型,念好“案字经”,用好“活教材”,也是该州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主要措施。该州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案发单位或系统,让听者入脑入心、受教明戒,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片效果。  

  该州纪委监委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对相关责任人点名道姓通报,并从问题入手,剖析原因,让被点名的单位人员“红透脸”,让参会的党员干部“照到镜”,自觉打消内心萌芽的违纪违法念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为切实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该州对每一起立案了结案件都要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总结,对同类型案件要比分析,总结案发规律和特点,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漏洞,督促相关单位建立适应需要、务实管用、便于执行的制度机制,并强化制度执行,做到查处一案、规范一类行为、从根本上预防一类问题。截至目前,共针对案件总结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多个制度。(商睿哲)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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