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殊的回家路 祥云法院干警护送刑满释放人员回家
苏某是楚雄州双柏县人,因盗窃罪被祥云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在祥云县看守所服刑,刑期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2月8日止。
该案审理期间,祥云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杨雁桦发现苏某与家人失联10余年,平时居无定所,眼看春节后就到服刑期满之日,杨雁桦于是在春节放假前便积极帮其联系家人,并与村委会联系。经商定,其家人和村委会干部于2月8日到祥云县看守所接其回家,但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苏某所在村委会根据相关要求,全村村民均不建议外出,继而家人接苏某回家的计划无法实现。杨雁桦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该院领导汇报,鉴于苏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悔罪表现,且考虑到其在看守所的几个月内对看守所外的疫情严重程度一无所知、个人防护意识差、公共交通停运等因素,决定护送苏某回家。
2月8日8时30分,苏某被释放出所,祥云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胡诚和法警郑艳萍、段仕雄共同护送苏某回双柏县老家与家人团聚。
出发前,该院干警为苏某测量体温,确认其体温正常后,帮助其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并耐心对其进行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讲解。胡诚因担心苏某被释放后没有家人给其送衣物,特意提前准备好一件自己的外套给苏某穿上。
13时许,该院干警及苏某一行到达苏某住所地村委会村口,干警们先对其进行体温测量,确认他体温正常后和村干部办理交接手续,苏某终于回到了家,并和失散多年的家人团聚。
村委会干部、苏某及家人对该院干警在疫情期间还能长途跋涉送苏某回家并赠其衣服的行为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将对苏某严加管教、加强帮扶,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记者 周惠琼 通讯员 刘瑶 胡诚 郑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