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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宁宁湖被污染一案进展:已对涉案封存的废甲醇进行预防性无害处置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14:41:59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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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2019年12月30日,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邱某某等六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记者从安宁法院获悉,日前,相关部门已对封存的部分废醇进行预防性无害化处置。

  2019年5月22日,接群众举报,宁湖水面出现一定范围内的染红,安宁市水务局及时到场处置,为防止水质恶化,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实施了水口封堵,处置后宁湖水面未造成更大面积的染红。同时,安宁市公安局及时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制。

安宁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邱某某等6名被告人污染宁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李波 摄

  后经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检测数据证实,提取点废水排入宁湖后,宁湖检测数据与2018年及2019年检测数据值相比无显著差异,检测结果属于正常波动范围,水质未受影响。后查明,导致宁湖水面出现染红的物质为废甲醇,仍有部分封存在案发现场,对宁湖生态及周边安全存在隐患。

对封存的部分废醇进行预防性无害化处置。李波 摄

  庭审后,为尽快对涉案的危险废物进行合法处置,消除涉案危险废物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污染隐患。安宁市人民法院积极作为,组织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安宁市公安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安宁市水务局、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涉案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协商,制定科学合理,彻底消除隐患的处置预案,最后决定由涉案6名被告人共同出资,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

涉案的部分废醇。李波 摄

  1月8日,安宁市人民法院、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安宁市公安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安宁市水务局、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来到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路新哨湾村96号--部分废甲醇封存场所,监督指导具有处置资质的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对于封存的部分废醇进行预防性无害化处置,部分安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次消除危险处置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

法护绿水青山,还宁湖美丽安宁。李波 摄

  据悉,该案将于近期进行依法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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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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