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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纠纷涉民生 法官调解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6日 11:20:32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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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争议纠纷涉民生 法官调解促执行

  近日,腾冲市法院中和法庭法官审结一起村民小组起诉车辆驾驶人和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件经承办法官现场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矛盾。

  2019年7月20日,被告屈某某驾驶货车行驶至中和镇樊家营寨子路段时,车辆自行侧翻,造成路基、农作物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屈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为受损道路为附近两个小组村民出行道路,农作物也系附近村民种植,双方就商业险赔付协商未果,村民小组为此诉讼到法院。

  承办法官对涉案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对该路基、作物受损的情况进行核实。开庭过程中,双方对损失数额各执一词,庭审调解双方互不相让。承办法官意识到,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要启动鉴定程序,对现场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将直接导致该道路损坏不能及时修缮,势必影响村民出行、耕作,影响社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实施。因此,承办法官果断通知当事人于庭后第二天到现场进行调解。

  在现场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当着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现场损坏情况,引导当事人确定单价及赔偿数额,并从道路修缮事关当地村民出行,协商解决有利于减轻诉累、降低双方当事人的损失等几方面为切入点,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做通了双方工作。

  次日,两被告及时将案款兑现,承办法官当即通知原告领取了兑现款。(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杨超)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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