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海县检察院3起公益诉讼案获法院支持
近日,由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并支持的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有了判决结果。
该3起公益诉讼案均是由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支持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也是该院支持相关职能部门提起公益诉讼的初次尝试。
3起案件共涉及集体林地143.97亩。其中,通海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达93.39亩,该院检察长杨旭亲自办理,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讨论、出庭和相关协调工作。期间,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于其是否具有起诉主体资格尚有疑虑。经过该院多方沟通,双方达成共识:3起涉案林地的权属虽然为集体,但公益诉讼是针对植被、林地的生态价值而起诉,追偿的是因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需要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目前,法院采纳了通海县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意见,判决3被告分别赔付生态修复费共227.88万余元,鉴定费7.43万余元。(记者 管继方 通讯员 马顺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