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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析理执结一起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5:26:35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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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法官释法析理执结一起离婚案

  近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据了解,原告陈某某与被告魏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某与魏某某离婚;婚生子魏某随陈某某生活,抚养费由陈某某自行负担;夫妻共同财产洗衣机、电视机等归魏某某所有;魏某某于2019年8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陈某某4.6万元。调解书生效后,魏某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陈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及当地基层组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魏某某名下除一辆三成新的本田雅阁轿车外,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查封了该辆雅阁轿车后,进一步核实了车辆的价值情况,发现该车因购买时办理分期偿还的信用贷款已在租赁公司设立抵押,截至目前尚未偿还的贷款还有近4万元、车龄14年,且有多条违章信息未处理,故该车价值估计在3万元内,评估拍卖后所得价款尚不能偿还贷款余额。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分析案情后,一致认为本案属于家事纠纷,通过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或有和解的可能。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承办法官邀请了人民陪审员配合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给付4万元一次性了结的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同时,应双方当事人请求,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对探望子女方式、时间、地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记者 管继方 通讯员 业文洪)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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