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法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云南政法 >> 正文
强迫游客购买翡翠 导游被行政拘留4天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09:45:19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分享至:

  原标题:为了弥补团费差额做出违规之举 强迫游客购买翡翠 导游被行政拘留4天

  17日,记者从腾冲市公安局了解到,因在带团过程中涉嫌用言语威胁强迫游客购买翡翠、珠宝首饰,在遭到部分游客抵制后,竟将游客“丢”在酒店扬长而去的广西籍导游田某,经腾冲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调查取证核实后,被处以4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游客 不满安排购物被“丢”在酒店

  王先生介绍说,他们5个上海游客是从上海组团后来到云南,当初缴纳的团费不高,一个人1100多元。“出发后我们先后来到芒市、瑞丽等地游玩,随后又来到腾冲。”王先生说,虽然旅行社收取的团费不高,但团队在游玩中吃住行标准都不低,此前几天导游和游客相处也很融洽,大家玩得也很尽兴,但随后在腾冲发生的一幕却让他们非常气愤。

  “11月12日晚,我们在观看了《梦幻腾冲》回到酒店后,导游就告诉我们说此行因团费收得很低,为了弥补差额,第二天将带大家去翡翠交易市场进行购物,并要求大家多带现金。”王先生说,听了导游的话后他们就急忙上前咨询商量。“我们问导游要买多少,可不可以少买一点。但导游却回答说每个人至少要买5000多元的翡翠饰品,且不能少。”后来他们又咨询了上海组团方,得到的回答是可以跟着去买,多少随意。

  王先生说,次日早在大堂集合时,他们5个人向导游表示没带更多的现金,不能按要求购买。“没想到导游却说,不买你们就别跟我去了,就呆在这里好了,我让其他同事和你们联系,说完就丢下我们上车走了。”王先生说,被导游不管不问丢下后,他们几个实在气不过就打电话报了警。

  导游 强迫游客购物被行政拘留

  经调查取证,民警基本掌握了案情。 一名办案民警介绍说,经与团队其他游客核实,5名上海游客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旅行团的导游田某涉嫌用言语威胁强迫游客进行购物,违反了相关规定。

  “田某今年5月才取得导游资格证,此前受聘于省内某旅游社当导游,这是他第三次带团出游,此前均无不良记录,不想为了弥补团费差额,此行却违规了。”民警介绍说,经调查取证,虽然5名上海游客并未实际完成购物交易,但田某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目前已被腾冲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记者 崔敏 通讯员 腾理)

责任编辑:钱霓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