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携带艾滋病病毒卖淫 两人犯传播性病罪获刑
近日,鹤庆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两起传播性病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张某某、吉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和3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吉某某在明知自己携带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下,仍从事卖淫活动,并与嫖客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
传播性病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同时,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在卖淫嫖娼时,为防止性病传播而采取避免传播的措施,仍然应当认定具有传播性病罪的故意。(记者 周惠琼 通讯员 彭迎春 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