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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检方立足检察职能 贡献检察力量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14:26:44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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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嵩明检方立足检察职能 贡献检察力量

  “超前谋划,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县情,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守护一方绿水青山;关爱未成年人,立足办理职教园区大学生涉嫌犯罪案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今年,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各项业务工作呈现诸多亮点,为法治嵩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加大公益诉讼 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自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该院主动把公益诉讼置于嵩明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特别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核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立案36件,经过行政诉前程序,相关行政部门均对问题进行整改,对1件整改不力的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保护四大领域。

  “能够通过诉前程序解决的问题,均通过调查核实后,以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节约司法资源,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吴渊说。

  2006年,江某成立的嵩明某建材工贸公司,在未办理许可的情况下,在嵩明县杨林镇某村委会开山采石。该院认为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承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36万元,并承担作业设计编制费用3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主张。

  为落实《开展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环境和资源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该院与嵩明县水务局、嵩明县环保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做好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深入污水处理厂、职教园区高校进行排污设施检查,推动嵩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针对网络订餐平台乱象,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管部门约谈了3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负责人,督促其自查自纠、行业自律,落实整改建议,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我们还向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及时清理了牛栏江的河道垃圾。”吴渊介绍,同时,该院还争取了嵩明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嵩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提供制度支持和政策保障,将各职能部门配合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地方年度目标考核。

  认罪认罚案件 均做到诉判一致

  4月15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受理了12件12人涉嫌危险驾驶案,经前期审查及事前准备,4月22日,该院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的10件10人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犯罪嫌疑人均同意该院程序适用及量刑建议,该批案件在短时间内均起诉到嵩明县人民法院,这是嵩明县人民检察院首批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

  “经我院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均做到诉判一致,无上诉抗诉案件,无违法审判监督事项,无错诉撤回无罪案件。”该院副检察长李永清介绍。

  事实上,在昆明市全面落实该制度之初,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就已经早谋划、早推进。3月28日,在嵩明县法、检、公、司召开的联席会上,审议通过了《嵩明县刑事速裁程序实施细则》,从4月1日起,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法定情形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6月,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又制定了《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方案》,这一法定诉讼程序和司法改革事项在嵩明县“落地见效”。

  今年7月1日,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的顾某某、汪某某分别在辩护人、值班律师在场下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没有异议。随后,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向嵩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该院首例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案件,标志着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全面推行。

  “这是我院办理的在批捕阶段就采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同时,我们对本案提出的确定刑期的刑罚建议,也得到法院的采纳。”李永清说。

  今年8月以来,该院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74人,占同期移送审查起诉人数的51%,法院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至今办理速裁程序案140件,当事人在审查起诉期间只跑一趟成为常态,起诉后7、8分钟就完成庭审判决,10日内案结事了。

  发出检察建议 助力大学城治理

  拥有11所大中专院校、8.4万学生规模的嵩明县杨林大学城辐射杨林经开区和杨林镇,校园安全存在隐患、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综合治理基础薄弱,公安机关先后打掉盘踞该地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11人。

  期间,嵩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职教园区社会治理问题的治本除根上主动作为,办好案件的同时延伸工作职能,向案发院校发出检察建议4份,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进行整改落实,形成杨林大学城兴办职业素质教育、促进一方安定有序的局面。

  该院经过案件分析、调查研究,撰写了《杨林大学城刑事犯罪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的专题报告》,引起嵩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职能部门进行专项集中整治,与教育部门建立社会治理校地联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打破条块分割、责任不明的局面,构建了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周边乱点乱象整治的区域联防联勤格局,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5月,该院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某等系列案件,综合近几年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向教体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点明对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单亲家庭或留守少年现象突出等各种问题,提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性知识教育和进行心理辅导等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教育部门对检察建议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该院未检检察官杨云洁介绍,在贯彻一号检察建议持续抓、长期抓的工作要求中,嵩明县人民检察院紧盯相关单位重点整治行业场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情况;深入学校送法普法,联合多部门共建法治校园;督促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对青少年性知识教育、关注师生以及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心理健康等提出对策建议,并开展法治宣讲。

  目前,该院未检部门联合嵩明县妇联、团委、关工委等单位再到杨林职教基地、杨林镇等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法入家门”法治宣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持续抓实最高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记者 杨阳洋 通讯员 代良燕)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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