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头脑一热签下合同 能反悔吗
法律咨询热线:
前几天我去一家培训机构咨询,在对方承诺“不满意可以退款”的情况下签了一份合同,并交了500元押金。当时我要求仔细看下合同,对方说是专业律师起草的,肯定没问题,我头脑一热就签了。因此,我只知培训费用是1.78万元,不知道合同具体内容。第二天,我仔细阅读后发现合同内容不合理,就以暂时没那么多钱为由,希望对方退还押金,但对方不肯。第三天,我收到一份对方快递的合同,上面有双方签字。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必须履行? 徐先生
徐先生:
你与培训机构签订了合同,正常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则你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合同。
但从你描述的情况看,虽然在签合同时你没有细看合同内容,但其原因并非是对方不给你看,而是你自己因头脑一热,就交了押金、签了合同,这一状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你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培训费。
如你坚持要求解除合同,可仔细看一下合同中对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是如何约定的,在你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尝试与对方就合同的解除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