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找借口不退押金 房东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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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租了一套房,租期半年,多交了一个月租金当押金。合同约定,房客合同期满退房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房东,否则押金不退。9月16日,我租房合同期满,告知房东要退租,可他说只有在每个月的15日之前退租才能退押金。合同上明明写的是合同期满提前15天退租,可到了房东嘴里就成了每个月的1日到15日才能退租。房东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我该如何拿回我的押金? 秦女士
秦女士:
你与房东之间对合同的条款产生了分歧,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是“合同期满退房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房东”,该表述确实不明确。合同期届满,意味着双方租赁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租客到期后理所当然要退租,这是符合交易习惯的。
根据上述《合同法》条款,对于合同约定,如果产生歧义的,双方应协议明确,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一般交易习惯确定。根据通常的交易习惯,租赁合同期届满,在租客没有违约的情形下,租客正常退房,押金应当予以退还。
若房东强行要求租客在租赁期满时,仍要遵守当月1日至15日方可退房的约定,或要求必须提前15日通知,则对租客来说加重了其不必要的义务,有失公平,且不利于租赁合同履行。
故在这种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你在租赁合同到期后退租,即便是在当月16日后提出,只要你未违反合同中明确的条款约定,房东都应当退还你的押金。如果房东执意不退,你可选择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