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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法院执行干警中秋前夕收“大礼”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 16:44:50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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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楚雄市法院执行干警中秋前夕收“大礼”

  “太感谢你们了,尽心尽力地帮我们拿回欠款。”近日,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妻子给楚雄市人民法院法官送去一面锦旗,感谢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帮他们追回欠款。

  事情还要回溯到2年前,被执行人卢某向申请执行人陈某借款5万元,应付利息1.5万元,到约定期限后卢某未能还本付息,陈某催要无果,于是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卢某于2017年12月底前偿还陈某6.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卢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2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卢某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卢某每次都答应还钱,后又以不同理由忽悠执行干警,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穷尽措施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该案被执行人卢某现身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与景洪市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委托景洪市人民法院查找卢某,并依法对其作出异地拘留十五日的决定。2018年8月18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卢某收押于景洪市拘留所。

  2018年8月31日,眼看拘留期限将至,为防止卢某再次“消失”,李常富一行3人驱车抵达景洪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9月1日一早,李常富等人前往景洪市拘留所带走卢某。返回途中,执行干警一直在做卢某的思想工作,让其迅速筹钱。一行人回到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后,干警打电话通知申请执行人陈某及其妻子罗某到场。

  执行干警耐心给被执行人卢某释法析理,不断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经历过拘留并被连夜带回后,卢某意识到自己再也无处可躲,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主动恳请陈某原谅,让陈某给他一些时间筹钱。

  最终,卢某缴纳了1.5万元执行款,并达成还款协议,承诺从2018年10月起,每月向陈某还款5000元,分10次还清。

  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将执行款全部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为表达感谢,申请执行人陈某委托其妻子将一面印有“人民法院为人民,不计成本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了李常富手里。(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刘剑松 孟令平)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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