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平县检察院率先开展公共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探索 发检察建议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
今年初,在永平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郭永昌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城二轮摩托车进行交通整治的提案”。
面对政协委员的关注和日益高发的摩托车肇事案件,永平县检察院及时开展调查。经过调查查明,由于大部分摩托车驾驶人道路交通知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较差,永平县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现象十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6月6日,大理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向省检察院汇报了该情况,经省检察院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大理州检察机关结合大理州公安局开展的“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在交通治乱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个案探索,并确定永平县检察院作为试点检察院,先行先试。
8月26日,永平县检察院邀请11家行政单位及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学校代表就“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召开“圆桌会议”,合力破解无牌无证摩托车乱象问题。
会上,永平县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现场送达、当面沟通的方式向11家行政单位送达“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的检察建议,并现场听取意见建议。
接收检察建议的11家行政单位领导分别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围绕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贯彻落实检察建议的对策和建议等内容进行了发言及表态。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中,针对未成年在校中小学生违法违规驾驶摩托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永平县检察院将县教育体育局作为发出检察建议的部门之一,这也是该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有力探索。
记者了解到,该系列案是云南省公共安全领域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云南省后续在其他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创新探索积累了实践经验。(记者 杨阳洋 通讯员 何赟 张宏芳 丁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