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休继续工作 病亡找谁赔偿
法律咨询热线:
我爱人退休后,在一家小超市当收银员。前段时间,她在上班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劳动部门的人表示,我爱人超过法定年龄,不予工伤认定,可我爱人什么保险都没有,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找谁赔偿相关费用?李先生
李先生:
劳动部门的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你爱人是退休人员,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其与超市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能予以工伤认定。
实践上认为,退休人员受聘于用人单位,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因此,你爱人在履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病身亡,作为雇主的超市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超市明知你爱人是退休人员,健康状况处于下降阶段,因此超市应安排适合退休人员身体状况的工作,并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否则就应对退休人员的发病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该责任也是有限度的。倘若你爱人在工作前未能向超市如实说明自身健康状况,由此导致损害后果时,可以减轻超市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