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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追责问责 压实打牢环保责任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7:47:09  来源: 云南网-纪检监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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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严肃追责问责 压实打牢环保责任

  7月11日,云南省普洱市纪委监委对部分单位在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通报,共有22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因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河流域企业污染源监管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的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局长杨国民就是其中之一。

  “对沿河企业污染源未进行跟踪检测,对部分企业违规排污没有及时发现处理,这些问题暴露了我们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监管不深不实等作风问题。教训是深刻的,今后在环境保护监管上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杨国民这样反思。

  这次通报动真碰硬划出环保红线,释放出环境保护决不能越雷池半步的强烈信号。

  今年5月2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就生态环境部指出的全国水环境达标滞后的40个城市进行公开点名,普洱市因思茅河水质未达标被点名。普洱市委市政府直面问题,就生态环境部从思茅河水质国家监测点监测结果反馈的问题,以及市级察访中发现问题的视频资料,以《普洱问政》电视栏目为平台,于5月28日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并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整改承诺,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整改。市纪委监委及时组成调查组,对思茅河、普洱大河、普文河思茅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缓慢、水质不达标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调查紧紧围绕实行河长制主责部门履行责任情况、贯彻落实《普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防治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进行责任倒查,严查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普洱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陶云松介绍。

  经调查核实,市(县、区)12个相关部门22名责任人主要责任集中在对上述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作风漂浮,日常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督盲区;落实防治措施不力,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推进缓慢,未按市委市政府规定期限完成河道截污和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该市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22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环保红线不容触碰,该案涉及面广,教训深刻,我们要举一反三,瞄准生态建设的短板,动真碰硬追责问责,把环境保护的责任压实打牢,激发‘真重视、真落实’的压力和动力,不折不扣将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浡尧在案件总结会上表示。

  “现在河里的水质逐渐变好了,河道周围的绿化美化错落有致,整条河从北到南变得清净优美起来。”近期,不少细心的普洱市民发现,被当地人称为“母亲河”的思茅河焕然一新。(通讯员 伍晓慧 高彩仙)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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