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兄dei,你酒驾冲卡的样子真丑!
路遇交警夜查
一脚油门想溜?
这其中肯定有猫腻
……
8月4日晚,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民警在曲靖南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工作,驾驶员施某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同车搭乘车主刘某)驶入查缉区域,民警将快速酒检仪放置于驾驶员施某某面前,同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此时,快速酒检仪报警,民警要求施某某将车熄火,接受检查。此时,施某某不但没有听从民警的要求,反而一脚油门冲出查缉区域,逃跑时车身与正在查验车辆的辅警刮擦,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面对施某某的嚣张气焰,民警立即开展了追缉,并在昆曲高速公路马龙停车区发现了冲卡车辆,但车内人员已经逃离。
随后,民警找到了车主刘某,施某某迫于压力于6日上午到昆曲大队自首,并对驾车冲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施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看吧!
酒后什么荒唐事都能做出来
一直在叮嘱大家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接下来再为大家普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