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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名守护公平正义生命线 我省检察工作走过70年峥嵘岁月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7日 10:24:58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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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以检察之名守护公平正义生命线 我省检察工作走过70年峥嵘岁月

  70年风雨兼程,70年初心不改,70年春华秋实。

  70年,所有检察人共同见证了检察事业的成长壮大,回顾70年来我省检察机关走过的峥嵘岁月,那一幕幕检察风云、一个个检察梦想、一篇篇检察故事,勾起了无数检察人的青春记忆。

  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干警办案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省检察事业开始在曲折中发展,检察机关经历了开创性的初建。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朱春莉介绍,按照当时的职能职责,省检察院主要是对一些重大案件开展检察工作。

  1979年1月1日,对于我省检察事业来说,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恢复重建的省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接下来,从州市到县区一级的检察机关都恢复重建起来。检察机关在接纳回流归队人员的基础上,也从各行各业调进了大量干部,组成一支“混编队伍”。

  1979年7月,检察机关以国家公布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契机,组织大规模的培训教育,才逐渐让基层检察人员了解了如何办案。

  “根据要求,庭审必须公开,南涧县第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县公安局移送起诉的纵火案,我撰写了全县第一份起诉书、公诉词和答辩提纲,开庭地点就选择在容纳人数最多的县大礼堂。”今年已经74岁的牛龙江是南涧县检察院恢复重建的老检察人员,他回忆,那时候虽然没有经验,但却拥有无限的激情,学习精神也很强,刑法和刑诉法的条文多数人都能背下来。

  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2014年,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宪法的原则得到了重视。现在,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功能,越来越得到了体现。

  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再到2018年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刑事诉讼法,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犯罪形势的不同,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都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成为我省重要的反腐力量

  上世纪80年代的经济侦查科是反贪污贿赂局的前身,那时候,南涧县检察院办理的反贪污案件数量较多,在全省都赫赫有名。牛龙江也因反腐成绩突出,从南涧县检察院检察长被调任至省检察院反贪局,主办过审计署驻昆办某特派员、玉溪烟厂某厂长等一系列贪污受贿案件。

  80年代的贪污案件办理十分不容易,全省都面临着案源少、工作打不开局面的问题。找到案源后,受当时的条件限制,查办案件也异常辛苦,面临着诸多的技术难题。

  “从1982年2月到年底,为查处立案案件,清查翻阅调取来的财会单据26万多张,询问证人500人次,讯问被告人100多次,派员到昆明、下关、洱源、祥云等64家单位进行外调工作。”牛龙江介绍。

  在办理群众乱砍滥伐无量山国有林一案时,在被砍伐8公里长的山林内像梳头发一样一棵一棵查找,找出被伐树桩4030棵,每棵的直径都进行详细登记。

  “因为没有照相机和复印机,当时查到票据后,我们为了固定证据,只有照着票据画画,画的时候还得找一个人在旁边看着当证人,证明我们是照着真实的票据画出来的。”

  慢慢地,检察院的反贪工作逐渐打开了局面,全省各地逐渐涌现出一大批反贪人才。

  从20岁进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到反贪部门转隶,梁一浩都奋斗在反贪战线上。据他回忆,从1986年到1990年期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以查处大要案为重点,主动出击,先后查办了省体育运动委员会训练总队原队长杨某某贪污、受贿案等。

  1990年5月,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成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不断强化发展,成为我省一支重要的反腐败力量。

  1991年,我省检察机关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打击和服务的关系,在严惩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注意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13.4万元。

  1995年,结合云南实际,及时查处烟草、房地产、证券、金融等热点行业的经济犯罪;1999年,全面实行“大要案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和“一案一奖”制度;2003年,发挥大要案指挥中心和人才库的作用,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窝案串案……

  工作模式和职责职能发生巨大变化

  2018年初,为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大政方针,我省检察机关全面完成转隶工作,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人员、编制顺利实现划转,圆满完成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从恢复重建时的3间办公室,到现如今的7层办公大楼,官渡区检察院办公楼是我省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的一个缩影。即便是省检察院办公楼也历经几次搬家,才拥有了如今的办公条件。

  出行条件也经历了几个不同的时代。牛龙江回忆,最初他们的办案交通工具是骑自行车,后来有了一辆军用三轮摩托车,这成了全院的“宝贝”;1984年、1985年,院里增添了一辆拉达车和一辆吉普车,但这些“拉风”的车辆质量都不好,办案途中还常常熄火,有一次拉着犯罪嫌疑人还在半路上翻车了。

  办案书写条件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开始,所有卷宗都要靠人写。“当时我写了一份最长的起诉书,写了30多页。”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侯建昆说。同时,由于科技的落后,很多证据甄别都只能靠人力,侯建昆还曾前往西南政法大学深造过两次,痕迹学、文字检验、刑事照相都有涉及。

  上世纪90年代末期,案件开始上网,但使用还不是很方便。现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使用,根据不同级别的授权,每个案件从入口到出口的流程都在严密监控之下。以后,政法部门的业务系统壁垒将逐渐被打通,抱着几箱卷宗从公安走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现象,都将成为历史。

  “检察机关硬件条件的不断好转,得益于中央和地方对司法部门的财政保障。”朱春莉告诉记者,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都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如今的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让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专业化办案团队对检察官法律业务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诉讼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司法效率正在提速……王光辉任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之后,更加注重对检察人员业务素能的培养,招录选调更专业的人才,通过主题明确的小型研讨会等方式代替过去大锅饭式地培训,并要求各检察业务条线制定出办案流程和典型文书模板,组织优秀法律文书评选,重视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学习,加强对下指导。

  处在新时代,检察机关工作模式、职责职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19年,检察机关已初步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十大业务”并发的法律监督新格局。我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央政策、立足地方实情,服务“三大攻坚战”,不断优化“检察产品”结构,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奋力开创云南检察工作新局面。(记者 杨阳洋 通讯员 何赟)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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