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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主播在直播中用“人民币”点烟 回应:假币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3日 10:55:33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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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一网络主播在直播中用“人民币”点烟 回应:假币

  近日,两名男子用百元面额“人民币”点烟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网友热议。

  7月22日,视频中点烟男子陈某告诉澎湃新闻,他点燃的“人民币”是假钱,当初只在微信群发布视频,被有心人上传网络后遭到威胁。该男子称已经报警处理,目前已受到学校批评教育。

  22日,广州新港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诉澎湃新闻,该男子一个多月前报的警,需联系当日值班民警。

  目前该男子所在学校对此事暂无回应。

  据网传一段长14秒的视频显示,一名带着眼镜的青年男子用一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点燃了含在口中的香烟,随后该名男子将正在燃烧的钞票递给旁边另一名戴着帽子的男子点烟。画面结尾处,该名带着眼镜的男子吐着烟,对着镜头微笑。

  有网友指出,视频中最初点燃人民币的男子系B站一位名为“抽象带篮子”主播。澎湃新闻检索发现,该主播同时在新浪微博、抖音有账号,最初以保安形象走红网络。

  7月22日,陈某告诉澎湃新闻,网传视频属实,是其在2017年录制,视频中用于点烟的百元人民币为假钱,称“当时觉得好玩,才这样”。

  陈某说,自己是一名在校生,平时利用寒暑假兼职做保安。录制该视频时,自己正在校读大一,视频上传至网络后,没想到现在被网友威胁,他称网友的行为对他个人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遂于2019年6月5日在广州新港路派出所报案。

  陈某介绍,自己是山西人,在广州读大专。学校出于保护他本人的考虑,要求他自行将其视频删除。事发后,他已受到学校的批评教育。

  澎湃新闻致电该校,截止发稿时间并未获得回应。

  7月22日,针对该名主播在直播中用面额为百元的人民币点烟的行为,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告诉澎湃新闻,依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故意毁坏人民币的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张新年律师指出,对于该款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即真币)。若视频中男子烧毁的确为“假币”则不在此限制之列。

  张新年表示,若烧毁的人民币为真币或该人民币本为假币,但涉事男子隐瞒实情谎称其为真币,则涉事男子将该的视频发布到网上进行“炫耀”并使其得以广泛传播的行为可视为一种对“人民币”的蔑视与挑衅或涉嫌治安违法,若经有关部门调查属实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处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反之,若涉事男子在点烟前已告知烧毁的为假币,则其发布“假币点烟”视频的行为是否涉嫌治安违法尚有争议。

  此外,因视频内容的局限性,尚无法判断吸烟男子是否处于“禁烟区”,若涉事男子在当地政府实行限制吸烟的“禁烟区”内吸烟,则应依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控烟条例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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