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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给被盗受害人返还经济损失费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0:45:58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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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鲁甸:给被盗受害人返还经济损失费

  近日,40余名来自贵州省毕节市、六盘水市,云南省昆明市、文山州、曲靖市、昭通市的受害人领到鲁甸县公安局返还的16.8万经济损失费。

  今年初,鲁甸县公安局接到多起挖掘机电脑主板及显示屏被盗案报警。接警后,该局迅速整合相关警种成立专案组合成作战,于3月14日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交待了自2018年10月6日以来,主要以某品牌挖掘机电脑主板及电脑显示器为盗窃对象,在云南省、贵州省多地作案51起,涉及3省7州市9县区21乡镇,涉案价值300余万元,均通过寄递物流销售到深圳。

  4月2日,专案组民警顺线追击,赶赴深圳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到案,并追回赃款现金16.85万元,被盗挖掘机显示器2个,价值1.8万余元。7月14日,该局对追回的赃款赃物根据被盗设备物价评估价格及追回赃款,按照相关比例进行发还给受害人。

  据介绍,该团伙围绕“都香高速”、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点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工地实施盗窃,严重影响工程建设速度。捣毁该犯罪团伙有效维护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力度,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业主的经济损失。(通讯员 高峰)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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