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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检察院全面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15:21:16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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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嵩明县检察院全面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近日,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的孔某某、王某某分别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这是嵩明县人民检察院首例提出确定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案件,标志着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全面推行。

  据介绍,嵩明县人民检察院于4月1日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速裁程序办案机制,以危险驾驶罪先行先试,在此基础上,制定《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实施方案》。从7月1日开始,该院与昆明市检察机关同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过失犯罪、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侵财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等案件为主体,按照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的办案方式,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在量刑建议中,做到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具体区别案件轻重程度和审理程序提出确定刑和幅度刑两种量刑情况。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以确定刑量刑建议为主,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以幅度刑量刑建议为主。

  下一步,该院将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积极探索法律文书简化、办案流程优化工作;加强检察官量刑规范学习运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和采纳率;推动制定嵩明县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打通从案件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环节诉讼流程;打造侦查、检察、审判、辩护分工负责紧密协作、环环相扣无缝对接、流转顺畅公正高效的诉讼模式。(通讯员 李永清)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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