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权”贪“大利” 任性终受惩
近日,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原所长钟勇涉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一个县级军休所所长,何以利用手中的“小权”为职工谋“福利”,使用公款如同“囊中取物”?
钟勇问题的暴露要从个旧市委巡察组2017年5月对个旧市民政局开展的巡察说起。此次巡察发现个旧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个旧市军休所存在未向主管、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报告,将大额资金借出;会计出纳长期使用临聘人员导致财务长期漏管、失控等问题。
鉴于这一情况,个旧市纪委监委立即指定纪检监察室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经调查,钟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绞尽脑汁谋私利
1987年,钟勇作为复员退伍军人被安排在个旧市军休所工作。由于工作表现突出,他从一名驾驶员、水电工逐步成长为军休所综合经营服务部经理、军休所所长。“有能力、脑子活、有办法”,是钟勇原单位同事对他最多的评价。
2013年,钟勇已担任军休所所长、综合经营服务部经理7年。为“感谢”各位干部平日对他工作的支持,钟勇漠视中央八项规定,以发放慰问金、奖金、值班补贴、劳保用品、借考察之机“顺路”公款旅游等方式,“费尽心思”为职工谋“福利”共计39.75万元。
“一开始,我对这样的行为也心存顾虑,但事后干部职工对此乐享其成,主管部门也没有发觉,让我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正是这样的心理,让钟勇把重复报销差旅费、私车公养、违规收受购物卡、公款报销应个人支付的费用等行为看成了“小事”。
独断专行“一言堂”
“军休所和综合经营服务部的所有事情,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开会讨论也只是做做样子,我们在会上一般不提意见,只有特别过分时,我们才会提。”就这样,钟勇靠着“小恩小惠”让自己成了职工眼中“为大家利益着想”的“好领导”,加上任职时间长,深得职工信服,在单位中说一不二的家长式作风逐渐养成。
2009年12月,钟勇以个旧市军休所开会研究的方式“讨论”通过由军休所出资向其朋友张某购买客运车辆用于运营的有关事宜,并将会议结果书面向个旧市民政局请示。在未得到个旧市民政局批复的情况下,钟勇擅自决定将29.86万元购车款汇至对方公司账户。之后,在个旧市民政局一再检查通报下,钟勇将购车款“合理”转化为张某向个旧市军休所借款。直至2010年4月,张某才全额归还购车款。
无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将个人意图凌驾于组织、集体之上,钟勇活脱脱地成了个旧市军休所的“一支笔”和“一霸手”。
权力失控酿悲剧
纪法观念的严重缺失,集体决策形同虚设,主管单位监管不力,让钟勇渐渐地被手中的权利蒙蔽了双眼。公私不分、公款私用等行为,让他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
2011年,钟勇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将个旧市军休所综合经营服务部的公款10万元违规借给个旧市金驿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2014年,钟勇安排财务人员用“中福在线”集资款60万元先后两次购买理财产品,并将获利占为己有。2011年至2012年,钟勇多次自行签批借据,将个旧市军休所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45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挪用到个旧市军休所综合经营服务部后,再出借给他人用于公司经营活动,至今有196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钟勇的违纪违法事实远不止于此,1米多高的卷宗中记录了其违纪违法的事实,也再现了他10余年来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发展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犯罪。
“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因为我不注重个人党性修养,理想信念的缺失让内心丧失了对权力的敬畏,把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我的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也让我失去了自由。”钟勇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镜鉴语录】
权为民所赋,就应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员干部要始终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铭刻在心,时刻牢记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姓公不姓私。任性用权、以权谋私者,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治。(通讯员 刘海东 龙航雨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