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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1日 13:51:00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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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不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

  近日,楚雄市法院经过多次努力,成功执结一起赡养案件,用情理法打动被执行人,最终被执行人承诺履行赡养义务。

  事情得回到18年前,申请执行人张某育有5个子女,2001年分家时,两个儿子立下协议:由二儿子赡养父亲,小儿子彭某旺赡养母亲。分家后,彭某旺不但没有赡养母亲,盖了新房后,反倒全家搬了出去,留下老母亲一人独自在老房子里生活。张某年事已高,既无劳动能力也无收入来源,不得不诉至法院。

  2003年,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赡养协议。可最近几年,彭某旺都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赡养义务。张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3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耐心劝解其履行赡养义务。但长年累积的家庭矛盾导致彭某旺不配合执行,迟迟不肯履行义务。案件承办人眼看行不通,便依法查询并冻结了彭某旺的银行账户,其才主动联系承办人沟通案件情况。

  6月21日上午8时,执行干警第3次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做其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彭某旺承诺今后会履行赡养义务,照顾好老母亲的生活起居。

  至此,案件成功执结。(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刘剑松 孟令平)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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