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公安厅发布通告“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请速到公安机关登记
6月27日,省公安厅发布《“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通告称,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简称“e租宝”案)涉财产部分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于日前发布公告开展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云南省将于7月2日至8月30日期间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
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省公安厅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时间、核实登记流程、携带材料、相关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通告,全省各核实登记点分布详见各州、市公安机关发布的核实登记通告,集资参与人可关注户籍地所在州市发布的信息核实通告中核实点的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应的核实点就近参加核实登记。
通告明确了核实登记对象,即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本省户籍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能够证明在本省长期工作生活的外省区市受损集资参与人。
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省户籍地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通告和户籍所在州、市公安机关发布的通告要求进行核实登记,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实登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司法审计结果确定受损金额,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相关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记者 查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