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法援宣传“盛宴”惠民生
“原来我们遇到的问题还可以这样解决,没想到法律援助还能帮我们这么大的忙,以前从来没有了解过这方面的知识,更不懂什么叫‘法律援助’,听了现场专业人士的讲解,我们可算是找到以后解决问题的出路了。”在法律援助惠民生主题宣传活动现场,不少前来咨询的市民这样说。
法治文艺宣传演出、现场法律问题咨询……最近几个月以来,昆明市司法局以不同形式开展“法援惠民生·志愿服务行——2019年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平台齐上阵,吸引了大量市民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正在层层推进,法律服务更加快捷精准,拉近了群众与法律的距离。
法援志愿者现场解农民工烦忧
6月18日上午,在拥挤热闹的昆明市尚义街,由昆明市司法局和盘龙区司法局共同举办的“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宣传活动正在开展。法律咨询台前人头攒动,咨询、领取宣传单的群众络绎不绝。
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来自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和云南硕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热情地为来往群众答疑解惑,发放宣传册和纪念品,号召大家扫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把各项法律服务随身携带,随时取用。
“2017年12月末,我的一名工友因买房资金周转不开,通过微信向我借款2000元。后来据我了解,他同时找很多人借了钱。现在已经3年了,他仍未还钱,我还可以找他,让他还钱吗?”在某工地做焊工的河南人曲先生告诉记者,他最近有点愁,自己借出的钱一直收不回来。刚好他和工友到附近吃饭,遇到宣传活动,便向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咨询自己遇到的难题。
云南博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秘告诉记者,来咨询的农民工最关注的就是工资欠薪问题,她会建议他们到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登记,或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从2014年正式入职到现在,周秘已经有5年的工作经验了,每年她都代表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昆明市各个社区举办的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做一名为群众解忧的志愿者,尽自己的力量给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作为一名志愿者,云南硕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竹参加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后表示,她为自己是法律援助服务志愿者而感到自豪。
活动中,志愿者们悬挂宣传布标,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号召广大农民工多学习和了解一些与自己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农民工勇敢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我们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帮助群众解决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让法律援助走进千家万户。”昆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何茹说。
贴近群众法援宣传有“温度”
法治文艺演出、公证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6月20日,在昆明市翠湖春晓广场举办的“法援惠民生·志愿服务行——2019年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市民参与。
活动在一场舞蹈中拉开帷幕,当音乐响起,稍显冷清的翠湖边一下子来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
人民调解员李学和当地艺术团一同表演的小品《调解员的故事》将活动推向高潮。故事讲述了基层调解员用独特的“调解经”,筑牢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及时充当社会的“润滑剂”“解压阀”,预防小矛盾变成重大纠纷的故事。
此外,现场大屏幕上还播放了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片,为市民带来一场法律援助主题盛宴。
“请问,我想做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看到舞台周边设立的8个宣传服务点,一些市民很快围了上去,就自己遇到的问题向法律服务志愿者进行咨询,顺便领取一些相关材料仔细阅读。
“有法律问题,可以拨打12348咨询。”由昆明市司法局、五华区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包括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律师们,现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政策宣讲活动,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
五华区残疾人联合会法律援助分中心、五华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五华公证处、华山街道办事处、华山司法所也分别在广场设置了不同的宣传服务点。
“此次活动的举办,旨在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发挥法律援助维权惠民的职能作用,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副局长李娅妮说。
2018年,昆明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52件,其中刑事案件3213件、民事案件2736件、行政案件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689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刑事案件数量持平,民事案件增长10%。同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34863人次,接听“12348”热线电话6899个。
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在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大厅里,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综合服务、公证服务各窗口环绕,值班人员正在为前来咨询的市民热情服务。
“法律援助解决纠纷的关键,是合理化解矛盾。”何茹介绍,近两年来,“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已在昆明市全面覆盖,市民只用“跑一次”,在一个地方就能获得各种法律方面的服务。
时间回到2017年,时年9岁的男孩费某在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与王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费某死亡。经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费某未满12周岁自行骑车且横穿马路,由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费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费某的父母因失去孩子而悲痛不已,王某也因此次事故被吊销了驾驶证,双方一直在赔偿金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争论不休,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情况下,费某的父母到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安抚费某一家的情绪,仔细调查了解了案件的全过程,并依法向费某一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律师接到指派后,十分耐心地对案件进行办理,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帮助费某一家获得应有的赔偿,尽快平复一家人的创伤。
开庭过程中,双方对事故的发生都无异议,由于王某自身没有赔偿能力,最后只能通过保险渠道进行赔偿。但保险公司认为,王某在事故发生后未保护现场,亦未向保险公司报案,不愿承担保险责任。
事情又陷入僵局,法律援助律师、法庭工作人员在三方之间来回奔走,多次劝说各方换位思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的矛盾没有再次加深,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和保险公司一起赔付费某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40余万元。
这样的案例在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不胜枚举。
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大多是通过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了解到法律援助的,认为可以通过法律援助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很多市民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寻求帮助的,他们都没想到,通过法律援助可以如此简单方便地解决自己的忧愁。
昆明实现法援无盲区全覆盖
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开展法治讲座,法律援助进工地、进社区、拍摄法律援助宣传动画片和微电影……近年来,昆明市司法局以多种宣传方式,让社会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让群众在遇到事情时能想到法律援助,学会用正确的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何茹告诉记者,在各法律援助队伍的共同努力下,昆明市法律援助提供能力、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化程度明显提升,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基本实现法律援助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和“应援尽援”,使昆明市每一名困难群众都能公平地享有司法公正。
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通过一系列惠民举措,昆明市法律援助观念“飞入寻常百姓家”,现如今,全市群众特别是那些困难群众遇上法律问题,有了可以“依靠”的地方。
昆明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始终坚持“法律服务促发展,法治文化润民心,法治保障强基础”工作主题,秉持“责任、维权、公正、高效”工作理念,紧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主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法治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此外,除了整合线上线下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法律服务,昆明市司法局还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下岗人员、少数民族、老弱病残等案件实行“三个优先原则”,即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昆明市司法局还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对没有律师提供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