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惕传销犯罪7个新变种
随着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传销犯罪越来越呈现新的形式和特点。警方提醒,近期传销犯罪出现7个新变种,需要加强防范。
变种1:金融传销。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变种2:网络传销。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变种3:“旅游”传销。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变种4:“国家工程”传销。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变种5:“假冒直销企业”传销。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变种6:“假慈善”传销。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资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群众上当受骗。
变种7:“养老”传销。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