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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烧蚂蚁窝引发火灾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15:09:18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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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一村民烧蚂蚁窝引发火灾

  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到金塘镇拖岩村巡回审理一起失火罪案件。因被告人刘某某年事已高,且腿脚不方便,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遂决定到被告人居住地所属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理,同时就此案组织当地村干部、各村社社长、护林员、村民等进行旁听,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在放羊途中,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烧蚂蚁窝时,不巧刮起了大风,火苗引燃杂草后发生火灾,致使217.556亩森林面积被毁,之后刘某某主动到政府部门“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在未做好防火措施的情况下,过失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根据其自首、当庭认罪悔罪等情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悉,这是巧家县法院审理的第二起失火罪案件,在巡回审判过程中承办法官主动普法,就失火罪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典型案例等知识向旁听的群众做了详细解释。(记者 汪波 通讯员 成丽娜)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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