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三级法院联动护航
5月27日上午,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成长路上·法治同行——送法进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启动。
被观护未成年人成讲解员
“这些都是我们在这里学习的法律知识和接受的法治教育。”当天上午,省高院组织相关人员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在被观护未成年人小王的带领下,参观了法治宣传栏。
据盘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萍介绍,该基地创建于2015年9月23日,主要针对在本地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被判处缓刑或附条件不予起诉的外来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使用非监禁措施,由社会力量对其进行教育、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通过观护达到改善行为、预防再犯。该基地是云南探索异地涉法未成年人保护的一项有效尝试,成立以来已对27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有效观护。当天,3名未成年人介绍了在观护基地的学习成长情况。
帮助问题少年重塑自我
2016年2月2日,被盘龙区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王某某来到观护基地。
王某某老家在文山,父母长年在外务工,王某某因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他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如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社区矫正,没有父母的管教,对其的监管存在一定困难,也不利于其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真正改过自新。
经王某某申请,法院决定让其入驻昆明市盘龙区法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
王某某在基地的时间为其缓刑考验期间,刚到基地的时候,他还是桀骜不驯的问题少年,观护考察期届满,盘龙区法院对他进行回访时,发现他变得积极、阳光、自信。现在王某某已成长为基地工作人员,能独自带领团队从事户外拓展活动。
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
据省高院刑五庭副庭长胡玉斌介绍,目前,云南法院从事少年审判的员额法官有148名,法官助理58名,书记员103名。下一步,云南三级法院将继续做好“双向保护”,积极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融合发展,在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不断提升工作绩效。
据了解,本次活动为期一周,以弘扬传播法治、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将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组织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回访帮教以及深入校园进行“如何预防校园暴力”主题讲座等形式丰富的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接下来,省高院还将在昆明、曲靖、红河、昭通等地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成长路上·法治同行——送法进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试卷问答、模拟庭审、上演普法情景剧、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观摩圆桌庭审、“小记者”观察团等活动,有机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做好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记者 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