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放贷 暴力追讨大理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获刑
近日,大理州中级法院在宾川县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升、杨某宏、杨某荣、赵某军、张某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恶势力团伙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杨某升长期直接或通过杨某宏、杨某荣、张某红等人多次向他人进行非法放贷,从中谋取高额非法利润。
期间,杨某升纠集杨某宏等人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辱骂、威胁、恐吓、殴打、滋扰、纠缠、跟踪贴靠等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暴力讨债。被告人赵某军利用工作和职务便利,多次私自登录公安信息网,窃取相关债务人的身份信息资料提供给杨某升用于非法讨债。
杨某升等人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和严重后果。
被告人杨某升、杨某宏、杨某荣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依照法律规定,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升、杨某宏、杨某荣、赵某军、张某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三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处罚。(记者 周惠琼 通讯员 彭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