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官登门送交通事故赔偿款
近日,在成功调解案件后,腾冲市法院界头法庭庭长朱利军一行来到界头镇新庄村张某家中,将43万余元案款送到了他手上。
2018年6月,张某骑摩托车经过界头镇一村寨路段时,与周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一级伤残,张某与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为此,张某将周某和为周某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周某赔偿其各项损失66万余元,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朱利军考虑到,如按诉讼程序正常开庭审理、判决的话,该案审理周期过长,将不利于张某及时领取赔偿款解决生活困难。为此,她在庭前积极介入,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让他们正确认识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赔偿项目和标准。
通过她的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双方一致同意,除周某为张某垫支的医疗费3.7万余元不必返还外,由保险公司赔付张某各项损失43万余元。
案件成功调解后,虽然未到履行期限,但朱利军本着速解纠纷的想法,积极与保险公司协商,仅用了14个工作日,便督促保险公司将赔偿款履行到位,并及时送到张某家中,为其带来了一份切切实实的人文关怀。(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李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