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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4:46:28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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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省高院: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

  5月10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对全省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部署。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加深。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完成好这一政治任务。二要在依法严惩上再加力。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向前推进。要依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彻底打断黑恶势力的经济血脉。要严格缓刑适用,严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关,不给黑恶分子有任何逃避惩罚之机。三要在拓展办案成果上再加大。要做好“一案三查”、案件核查备案和线索移送工作,切实做到“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坚持以案明法、以案释法,持续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对办理案件中发现的涉及社会管理、行业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司法建议并跟踪建议办理情况,促进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四要在组织协调上再加强。全省各级法院要做到院长躬身力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落实好院领导挂包督导责任制,强化严督实导,压实工作责任,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要及时掌握黑恶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新形态、新特征,切实增强斗争的主动性。五要在队伍建设上再抓实。全省法院要以此为契机,坚持刀刃向内,有网必破、有伞必打,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对照检查,举一反三,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进度到天,挂账销号,真正把整改成效体现在黑恶案件办理的质效上,体现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深入推进上。(记者 吴怡 通讯员 茶莹)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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