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杨佳昆:立足岗位认真做好法援工作
“成绩只是昨天的,既然组织和单位相信我,我将一如既往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
杨佳昆,临沧市永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12年。
多年来,他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探索和总结人民调解、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办案质量,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从事司法工作的能力。
2014年5月21日,未成年人罗某向法律援助中心诉称,2014年1月29日在刘某家做米线时被机器绞伤右手,于2014年1月30日转入省某医院医治,住院期间做了截肢手术等综合治疗。2014年5月7日到云南法医院司法鉴定所做法医临床鉴定,鉴定为六级伤残。
他了解情况后,认真组织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并向双方讲明了各自过错及应当承担责任,但刘某一直坚持只赔医疗费用,不愿承担其他的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他建议罗某及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罗某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刘某赔偿原告罗某后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等,并当庭兑现。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