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司法局: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普洱市司法局日前组成3个督导组,分别对10县区司法局及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扎实推进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面掌握各单位扫黑除恶进展情况。
期间,督导组采取“听”“查”“看”“访”等形式,对各县区司法局、强戒所及部分司法所、律师事务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措施落实、工作成效等情况和台账进行实地查看,对各单位班子领导、基层干警、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等100余人进行走访,听取情况、问题、建议及群众反映。
督导组强调,各县(区)司法局和强戒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认真做好中央督导组来云南督导检查的迎检准备;要深挖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基层优势,结合地域特点,持续排查和挖掘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对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要从优从速核查办理。
督导组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重点人员监管,切实做到重点管控、工作留痕;要积极配合政法部门、纪检部门做好线索核查和摸排走访工作,配合组织、民政部门提供基层村组干部是否为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的联审意见;要加强律师代理黑恶案件报备工作,建立健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接案审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此外,各单位要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提升群众知晓度;引导群众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身边涉黑涉恶势力,有效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张凌雁 李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