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朗朗乾坤,还要随身带刀才有安全感?!
走位走位~
鬼刀一开看不见~
走、走……
走到了警察蜀黍手里边
这画风变得有点快啊?
3月10日23时许,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民警到芒宽街某KTV开展例行检查时,在一楼大厅发现1名男子神色慌张,左顾右盼,有意躲避盘查,形迹十分可疑,并欲逃离现场。
企图用“走位”
绕开蜀黍的盘查
反倒成功引起了蜀黍的注意
蜀黍将该男子成功控制住,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一把长约20公分的匕首。随后,该男子如实交代了其从网上购买匕首后一直随身携带的违法事实。目前,该“带刀侍卫”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云小警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看完法条
是不是明白随身带刀的严重后果了?
作为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千万别做“带刀侍卫”了哦
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