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赵黎浩 通讯员 张怡)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为导向,联合检察院、监狱积极创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举措。
近日,昆铁中院联系、协调昆明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云南省第一监狱、云南省嵩明监狱、云南省杨林监狱、云南省官渡监狱,主持召开了联席会,讨论研究在服刑罪犯中开展提供涉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牢头狱霸”重要线索协助办案给予减刑、假释奖励的活动。
会后,昆铁中院与五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罪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期间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办案给予减刑、假释奖励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服刑罪犯检举揭发涉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牢头狱霸”重要线索,依法构成立功、重大立功或被检举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同情形,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减刑、假释奖励。《办法》同时对检举揭发人的保护办法,知情不报、诬告陷害者的惩罚措施等作出了规定。
《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扫黑除恶线索深挖彻查工作,夯实了执法办案和深挖线索同步责任,打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