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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15:39:39  来源: 云南网-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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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昆明警方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3月7日,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阶段性成效及一批典型案例。截至3月4日,昆明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起,涉恶案件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25人,破获各类案件1975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昆明市接报刑事警情、8类严重暴力犯罪警情、“两抢”警情同比分别下降29%、31%、 62%。昆明市“两抢”案件60天零接报,切实保障了昆明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

  2018年以来,昆明警方先后打掉6·29”周权涉黑组织、晋宁冷库市场“10·13”桂元浩涉黑组织、嵩明牲畜交易市场的赵大鹏恶势力集团等;打掉涉及“黄赌枪”交织的晋宁“11·27”朱光敏、陈贤勇等人涉黑组织、张绍宇等人涉恶组织;打掉石林“11·28”潘云华等涉及10个“村霸”犯罪组织;打掉西山“6·24”马海昆涉及矿产资源类犯罪组织;打掉7个涉及“校园贷”“车贷”“裸贷”的新型“套路贷”类涉恶犯罪组织,为我省打击“套路贷”犯罪提供了具体范例和指引;打掉候某辉等实施“暴力”“软暴力”非法暴力讨要债务的多个黑恶犯罪组织;打掉以张兴辉为首的“兄弟会”、以裴虎为首的“忠义堂”、以马关林为首的“青龙堂”等帮派型涉恶组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昆明市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一案三查”,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目前,昆明公安机关通过案件侦办,已将65名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公职人员移交司法和纪检监委依法处理,破网打伞取得阶段性进展。

  典型案例

  1、嵩明县公安局打掉赵大鹏等人涉恶犯罪集团

  2015年以来,赵大鹏作为水管站职员,实际控制、经营管理杨桥大牲畜交易市场。赵大鹏在与其它牲畜交易市场竞争过程中,雇佣、指使手下的胡昌华、马永昌等人采用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抢占客户资源,形成以赵大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杨桥大牲畜交易市场及嵩明县周边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嵩明周边牲畜交易的正常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12月14日,嵩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大鹏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2、安宁市公安局打掉徐某华等人涉恶犯罪团伙

  徐某华任安宁市某村小组小组长期间,组建村小组应急分队,形成以徐某华为首,车某春、徐某才、朱某明、杨某斌、徐某斌、王某龙等人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在某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过程中,干扰基层党组织活动,肆意殴打他人,引发多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私刻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件,并致多人受伤、公私财物遭到巨大损失,给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共立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私刻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等案件7起,抓获逮捕7人,扣冻资金1100余万元。

  3、东川公安分局打掉王金有等人涉恶犯罪团伙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4日期间,警方多次接到东川区铜都街道办对门山项目施工方报警称,有人组织多人到工地阻碍施工。经核实,发现以集义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王金有(区人大代表)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为达到私揽工程项目的目的,组织人员堵路,阻止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对门山、起嘎安置点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方施工。

  2018年11月16日,东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金有等4人作出一审判决。

  4、五华公安分局打掉候某辉等人涉恶犯罪团伙

  2017年5月,候某辉为不履行法院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雇佣、招募以罗某超为主的20余名无业前科人员为“黑保安”成立所谓的“安保组”,采取统一训练,发放报酬和奖金,在车上安装GPS的手段对受害人实施跟踪定位,并指挥、领导安保组成员及部分物业公司员工,使用损坏财物、威胁恐吓、随意殴打等方式侵害与债权债务相关的人员。同时,该团伙在五华区、盘龙区多地以使用暴力、持凶器恐吓等手段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2人轻伤、6人轻微伤,经济损失约58.7万元。目前,该案已批准逮捕9人,取保候审13人,行政处罚2人。

  5、盘龙公安分局打掉卞某海等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2014年2月27日,卡某海、王某业共同出资,在昆明市盘龙区登记成立“昆明某商务有限公司”,吸收多人进入该公司,形成相对稳定的组织,从事暴力非法讨要债务的行当。该团伙以经济咨询、律师追债等“外衣” 对非法讨债公司进行包装,干涉民间经济纠纷。在追债过程中对债务人及债权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以暴力手段逼迫受害人支付其所谓的“辛苦费”“劳务费”“损失费”等,达到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该案共逮捕8人,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案等案件9起。

  6、五华公安分局打掉裴虎等人涉恶犯罪集团

  2016年4月至5月期间,裴虎等人纠集曲靖、昆明等地无业青年,长期聚集在官渡区晓东村一带,成立“忠义堂”,通过寻衅滋事、“摆造型”等方式获取非法经济来源。裴虎采用语言威胁的方式,强行向龙某某索要财物,数额达1.1万元;2017年7月7日、8月10日,裴虎、龙刚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2人重伤,1人轻微伤;2017年7月19日,裴虎、龙刚等人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2人轻微伤。截至目前,警方共刑拘23人,取保候审11人,执行逮捕12人,移送起诉12人。

  2018年12月14日,五华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裴虎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裴虎、龙刚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裴虎、龙刚决定执行有期使刑3年6个月,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查小高)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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