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督导组进驻普洱市检察机关开展督导工作
为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压实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解决扫黑除恶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沿着正确方向依法深入开展。2月13日,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督导组进驻普洱市检察院开展督导。
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督导组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琼芬作动员讲话,并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目的、督导对象、督导方式等作了说明,围绕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围绕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等方面提出了督导的八个重点工作,要求普洱市两级检察院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省检察院的要求上来,要紧盯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通过督导,提升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确保严惩黑恶势力,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通过督导,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形成强大合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通过督导,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以督导压实责任,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上,普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清作了表态发言,并对全市检察机关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机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督导检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是听从指挥,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督导,按时、按质、按量的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三是要解决实际问题,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到位,体现实效,真正把督导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实际成效,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动员会结束后,督导组在普洱市检察院召开工作座谈会。
会上,李世清对普洱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王琼芬指出,办案中要注意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深入剖析,结合案件办理,善于把握重点,善用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高质高效起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集中宣传一批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推动普洱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督导组在调研座谈中,与普洱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深入了解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督导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台帐、调阅案件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走访相关部门,深入基层检察院,在普洱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普洱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