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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通海县公安局通报一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10:55:24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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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记者 郑海燕)1月30日,记者从通海警方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通海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打掉“街面违法犯罪”“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利用宗族势力,组织村民对抗政府,把持基层政权,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打掉“非法占用集体资源”“非法采矿”的村霸4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其中刑事拘留40人,逮捕22人,取保候审18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3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9起,行政案件4起,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上还通报了一批在当地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恶势力和村霸典型案例:

  打击街面恶势力违法犯罪

  2018年1月26日晚,在玉溪市公安局大力支持和易门县公安局的协助下,通海县公安局对以陈某宏、祁某强、张某兵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抓捕。多个抓捕组,辗转昆明、易门等地,抓获该恶势力犯罪团伙5名骨干及7名成员。

  经查,该团伙聚集在通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11月23日,通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对陈某宏、祁某强、张某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宣判。10名被告人分别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被判处十一年零八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人民币一千元至五千元罚金。

  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把持、破坏基层政权建设恶势力违法犯罪

  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推进通海县高大乡观音村四组农危改脱贫攻坚工程中,观音村委会主任、观音村三组领导及部分村民、老年协会部分人员,以观音村四组(阿家村)“农危改”工程建设涉及土地为观音村三组(老毛村)所有为由,多次采取聚众阻挡施工人员、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围堵工作组人员,在施工工地值班轮守等方式阻挠工程推进实施,阻断了党委政府“农危改”“脱贫攻坚”等重大项目工程推进,导致阿家村21户村民长期无房居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高大乡观音村委会三组组长钱某、副组长钱某富、分支书记钱某光被执行逮捕,10余名村民被取保候审。

  2019年1月19日,该案已经移送审查起诉。

  打击强占集体资源和财产的村霸

  2018年7月,通海县九龙街道村民举报三义村民高某贵、高某叔侄二人长期无故霸占村集体财产,致使集体财产受到损失。通海县公安局经调查取证,于2018年7月6日对高某贵、高某两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两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29日,通海县公安局依法对强占集体资源及财物,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通海县河西镇甸心村民委员会原主任周某伟及其二哥周某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9年1月4日,周某伟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周某华被依法取保候审。

  2019年1月21日通海县公安局抓获涉嫌在高大乡高大河非法采砂的高大乡五街村委会主任吴某庆等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经审查,于1月22日对涉嫌非法采砂的吴某庆、常某、王某及从业人员普某伟等11人依法刑事拘留。

  打击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违法犯罪

  根据群众报案,2018年通海县公安局打掉了以杨某松、刘某航、张某艳等7人组成的高利放贷团伙。该团伙自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间非法高利放贷他人后,为讨要债款,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2018年12月24日,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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