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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走了现金还不罢手 逼着受害人微信转账 火车站碰瓷抢劫涉恶团伙受审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1:10:32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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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抢走了现金还不罢手 逼着受害人微信转账 火车站碰瓷抢劫涉恶团伙受审   

  “你踩到我大哥的脚了,连对不起都不会说一声,我们是混社会的,给我们买条烟把事情了了。”“我没有钱。”“我不信,把手机拿出来看,可以微信转账!”……这是被告人徐某、文某、李某某等恶势力人员在碰瓷抢劫时惯用的伎俩。他们长期纠集在昆明火车站一带,利用早晨乘客急着赶车的时段,故意碰瓷作案,除了现金,他们还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的方式对受害人实施抢劫。昨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涉恶案件。

  故意找茬

  抢走受害人手机微信转走5700元

  去年10月27日早晨7点40分左右,展某从昆明火车站出来行至附近南二环下穿隧道口时,迎面碰上了两名陌生男子(被告人徐某和另案处理的李某某)。其中一人故意碰撞他后索要200元钱,展某说没钱,陌生男子一听,逼迫展某通过微信支付。发现展某的微信钱包里也只有40元钱,陌生男子一把抢过手机,还踢了展某两脚,并逼迫他说出自己的微信支付密码。

  见这名陌生男子的同伴要用钢管殴打自己,展某撒腿就跑。逃离现场后,他才想起自己的微信还绑定了其他银行卡。担心卡上的钱被转走,展某赶紧前往银行,遗憾的是查询后发现,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已通过微信扫描支付了5700元,转到了微信名为“冰岛”的陌生网友名下。据公安机关调查及犯罪嫌疑人徐某的供述,“冰岛”正是他的微信网名。

  事后,展某立即向官渡公安机关报案。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对徐某和文某共指控了7起犯罪事实。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受害人的陈述,该团伙均采取以上类似的作案手法,故意碰瓷后抢劫受害人的钱财。除了现金和手机,多起犯罪事实中,受害人的微信都被转走了钱财。

  影响恶劣 建议两被告量刑12年到15年

  接到报案后,官渡公安机关立即对这伙长期纠集在昆明火车站一带碰瓷抢劫的犯罪团伙展开立案侦查,涉案多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侦查终结后,官渡检察院将案件公诉到了官渡法院,昨日,官渡法院对官渡区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起涉恶势力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涉恶团伙中徐某、文某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文某伙同李某某(另案处理)等恶势力长期纠集在昆明火车站区域,多次实施抢劫犯罪。对社会生活和治安秩序造成严重恶劣影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以抢劫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还提到,该团伙以徐某为主,不定期在昆明火车站一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查明的案情,公诉机关建议法院给以第一被告徐某12年到15年之间量刑,并处罚金。公诉机关认为,第二被告人文某,曾因假发票被盘龙法院判刑6个月,有犯罪前科。其次,因本案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文某因病被取保候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再犯罪,公诉机关认为,文某不思悔改,也建议在12年到15年之间量刑,并处罚金。

  法庭上,徐某和文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存在异议。他们辩解称,指控的犯罪事实中,有的犯罪事实他们没有参与。文某还提出,取保候审期间他再犯罪后,公安机关找到他,他带公安机关抓到了其他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认定为立功。针对他的意见,公诉人认为,这一行为只是他的坦白行为,不是立功。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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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全程网络直播

  营造扫黑除恶法治氛围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官渡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理。畅通举报渠道,设置线索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庭审时,邀请了多家新闻媒体参加旁听,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网络直播,有效营造扫黑除恶的法治氛围。(记者 熊波 实习生 谢彦冬)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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